由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无锡新区商务综合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江溪三-坊前南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于2021年1月12日通过专家论证会论证,规划成果已按照论证会专家和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该控规动态更新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无锡新区商务综合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江溪三-坊前南管理单元,东至沪宁高速公路,南至春丰路,西至锡兴路,北至新光路,总面积约3.75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3、更新内容及理由
(1)优化伯渎河两侧用地布局,打造伯渎河公共服务轴,提升片区城市形象,激发片区活力。将商业配套服务设施调整至伯渎河北侧,将伯渎港南侧区域RB(商住混合用地)变更为R21(住宅用地)。
(2)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拓展产业空间,为科研设计提供中试场所。将泰山路与312国道交叉口西南角Raa(单身公寓用地)调整为Ma(生产研发用地),将泰山路南侧BB(商办混合用地)调整为BB(商办混合用地)/Ma(生产研发用地)。
(3)优化服务设施布局,在确保绿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下,强化伯渎河沿岸开放功能,增加服务设施用地,充分利用景观资源塑造片区城市形象,提升人气及吸引力。将伯渎港北岸RB(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A2(文化设施用地)、B1(商业用地) ,将伯渎港南岸RB(商住混合用地)、G1(公园绿地)调整为B1(商业用地)。
(4)优化教育设施布局,为教育设施的发展预留合理空间,配建社会停车,解决片区停车需求。将泰伯大道北侧Rax(幼托用地)及G3(广场用地)调整为A33a(小学用地),将泰山路北侧RB(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A33(中小学用地),将泰山路北侧幼儿园(Rax)移至地块北侧。新建街道社区级综合服务设施用地(Aa),将社区体育设施调整至伯渎港沿线景观带内。
(5)根据市政廊道的防护要求,优化停车场用地布局,将消防站调整至高速公路东侧。根据供电网络建设的实际需求,增加一处供电设施用地。调整S42(社会停车场用地)及U31(消防用地),优化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布局。将泰山路北G2(防护绿地)调整为U12(供电用地)。
(6)落实上位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管控要求并优化完善片区道路交通系统。将锡兴路拓宽至60米,沿伯渎港南侧绿地增设6-18米宽的支路,将泰山路南侧支路延伸至规五路,取消春丰路北侧支路。
(7)结合伯渎河沿线用地功能布局调整伯渎河线形,在满足伯渎河廊道绿线控制要求且确保绿地总量及服务能力不减少的前提下,结合河岸整治和慢行步行道建设,优化河道两侧绿地布局。
二、公示时间
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15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三、公示地点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wuxi.gov.cn/)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公示厅(新吴区龙山路9号) 四、联系方式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管理处(联系电话:0510-81823517)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联系电话:0510-81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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