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区高新区C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鸿南-后宅南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批前公示

由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无锡新区高新区C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鸿南-后宅南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于2019年8月下旬通过专家论证会论证,规划成果已按照论证会专家和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无锡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该控规动态更新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东至飞凤路,南至沪宁高速公路,西至锡通高速公路,北至锦鸿路,总面积约8.71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4)《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5)《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3、更新内容及理由

(1)根据《无锡市新吴区分区战略(产城融合)发展规划》中对产业用地的转型升级要求,结合规划中对低效工业用地进行退二进三的调整措施,同时考虑到未来鸿山旅游型城镇发展的需求,将工业用地(M1)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R21)。

(2)结合现状实施情况,考虑到物联网产业发展需求和未来园区提档升级要求,将二类住宅用地(R21)、娱乐用地(B31)调整为生产研发用地(Ma)、商业用地(B1)和商住混合用地(Ma/Raa)。

(3)结合现状实施情况,考虑到物联网产业发展需求和未来园区提档升级要求,将单身公寓用地(Raa)、二类住宅用地(R21)调整为生产研发用地/单身公寓用地(Ma/Raa)和生产研发用地(Ma)。

(4)结合现状实施情况,考虑到物联网产业发展需求和未来园区提档升级要求,将零售商业用地(B11)调整为商业用地/商办用地(B1/BB)。

(5)考虑到飞凤路道路快速化的新定位,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和配套设施的调整,优化用地功能,满足镇区人口住房的需求。将商住混合用地(RB)、娱乐用地(B31)、街头绿地(G1c)、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零售商业用地(B11)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R21)。

(6)园区离镇区较近,商业配套和办公需求主要依托镇区,取消办公和商业用地。将零售商业用地(B11)、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

(7)考虑到工业园区内公园绿地的使用率不高,将绿化用地调整到居住区片区。将公园绿地(G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

(8)结合现状实际情况,保留原行政办公用地。将商业用地(B1)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A1)。

(9)考虑到居住、工业用地之间的隔离和沿河用地的开敞性,将新宅河与经十一路之间部分工业用地(M1)调整为街头绿地(G1c)。

(10)结合现状情况改造原广场用地为街头绿地。将小学用地(A33a)调整为公园绿地(G1)。

(11)考虑到物联网核心区景观环境的塑造,打造后宅老镇区公共活动中心,将广场用地(G3)调整为公园绿地(G1)。

(12)结合现状保留幼托用地。将初中用地(A33b)调整为幼托用地(Rax)。

二、公示时间

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16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三、公示地点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wuxi.gov.cn/)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公示厅(新吴区龙山路9号) 四、联系方式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联系电话:0510-81021510)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管理处(联系电话:0510-818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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