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无锡新区高新区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南-光伏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于2018年5月下旬通过专家论证会论证,规划成果已按照论证会专家和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该控规动态更新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新区-高新区A区-A南-光伏(XQ-GXAQ-AN-GF)管理单元:东至沪宁高速,南至新梅路,西至机场路,北至新锡路,总用地约8.17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3、更新内容及理由
(1)落实电力专项规划要求,312国道西南侧新增一处220kv荆华变用地,将原规划的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供电用地(U12)。
(2)由于规划新增220kv荆华变,取消110kv宏仁变,将原规划的供电用地(U12)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
(3)新洲路泵站根据现状实际情况调整至312国道东侧、荆同变西侧。将原规划的防护绿地(G2)调整为排水用地(U21)。
(4)由于原控规新洲路泵站已经异地建设,取消原规划的排水用地,将原规划的排水用地(U2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
(5)为保证地块开发完整性,取消原控规商业用地,将原规划的零售商业用地(B1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
(6)110kv柘树变(用户变)按现状实际建成范围调整,将原规划的供电用地(U12)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
(7)基于地块开发实施的可操作性,优化局部(新锡路以南、新华路以北、锡兴路以东、312国道以西)支路网。
二、公示时间
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31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三、公示地点
无锡市规划局网站(http://gh.wuxi.gov.cn/)
无锡市规划局新吴分局公示厅(和风路28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1890797
联系人:杨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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