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新城落霞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批前公示

由无锡市城市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太湖新城落霞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17年2月完成。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东起蠡河、北到梁塘河、西至贡湖大道(南湖大道)、南到吴都路,总用地约499.1公顷。

2、规划依据

1)《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

2)《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2009)

3)《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2009)

4)《无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设计标准》(2011)

5)《无锡市太湖新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布局规划》(2012)

6)《无锡市太湖新城水系规划》(2014)

7)《无锡市太湖新城落霞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2014)

3、更新内容及理由

1)将原规划商业居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并向东扩大规模,配套养老500床;

2)将原规划社会福利用地向东缩小用地规模并调整为24班初中用地(A33b);

3)将原规划穿越地块河流调整为沿地块东北侧、与道路平行走向;

4)将瑞景道(周新路-大通路段)路宽调整至30米,与该道路其他已实施路段宽度一致;

5)将原规划商业居住混合用地拆分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R+B)和商业用地(B1);

6)将原规划穿越地块河流调整为沿地块西南侧、与道路平行走向;

7)调整兴梁道(和畅路-吴都路段)线型与和畅路垂直,宽度维持24米不变;

8)将地块沿吴都路防护绿带宽度由10米调整至20米,与沿南湖大道绿带宽度一致;

9)将原规划穿越地块河流调整为沿地块西南侧、与道路平行走向;

10)取消原规划支路,将道路南北两侧用地合并;

11)将原规划24班小学用地与居住商业混合用地调整为48班初中用地(A33b);

12)将原规划公用设施与加油加气站混合用地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U);

13)将原规划环卫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R);

14)将原规划消防用地西端调整为综合类公用设施用地(U);

15)调整原规划加气站选址,更新至滨河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北角;

16)将原规划街道社区级综合服务设施、商业、居住混合用地调整为街道社区级综合服务设施、商业混合用地(Aa+B);

17)将原规划48班初中用地调整为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A33d);

18)根据和畅路(南湖大道-滨河道段)实际建造情况将该路段宽度调整至24米。

本次更新不涉及该管理单元的功能定位、规划结构和控制原则调整,符合控规强制性内容的要求和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规模和服务水平要求,且不影响周边相邻地块的开发建设。

二、公示时间

2017年2月15日—-2017年3月16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三、公示地点

规划局网站(网址:gh.wuxi.gov.cn)

无锡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民中心13楼二楼)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560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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