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现代农业(园区)总体规划批后公布

《锡山区现代农业(园区)总体规划》由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10年12月初编制完成,于2010年12月28日通过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该规划已于2011年4月获得市政府批准。
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锡山区现代农业(园区)总体规划》进行批后公示。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锡山全区约396.79平方公里用地,其中城镇地区约210.12平方公里,乡村地区约186.67
平方公里,后者是本次规划的重点。
2、规划依据
(1)锡山区农村规划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附件)》
(3)《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 )
(4)《无锡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工作方案》
(5)《无锡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6)《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
(7)《无锡市农业园区农业项目建设用地和规划管理意见(试行)》(锡政办发〔2010〕241号)
(8)《中共锡山区委关于全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实施十项重点工作的意见》(锡发〔2009〕5号)
(9)《中共锡山区委 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现代农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锡发〔2009〕6号)
(10)《锡山区关于加快农业旅游的意见》(锡府办〔2007〕77号)
(11)其他国家及无锡市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布局结构及规划特点
《规划》结合锡山现状农业产业特点及用地分布,对锡山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园区建设,进行了积极引导和有效整合,形成“三片环一心”的产业结构及“三片七园”空间布局。规划围绕两大基础产业“优质稻米”和“精细蔬菜”以及四大特色产业“翠竹茶叶”、“特种水产”、“景观苗木”和“时令果品”,形成七大现代农业园区,分别是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台湾农民创业园)、太湖水稻示范园、斗山农业生态园、精细蔬菜及食用生物特色农业园、红豆杉高科技产业园、绿羊花卉苗木园以及鹅湖渔业休闲示范园,总用地约92.427平方公里。
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划》对农业园区配套设施配置进行了研究和统筹,探索和研究了现代农业园区、村庄建设和土地集约利用,通过对村庄土地利用的整理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合理引导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和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同时还深入挖掘了锡山农村、农业的旅游资源,从空间上有效了整合了锡山乡村旅游产业。最后,《规划》提出了积极的政策引导措施和保障等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建议,即“三个到位”:首先是土地挂钩、整理到位,其次是纯农生产投入到位,最后配套设施建设到位,确保锡山现代农业(园区)有序、规范推进。
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内容详实。面对当前城乡统筹和农村发展的新形势,从锡山的实际出发,结合国际国内城乡统筹、农业园区发展、新农村建设等成功案例,提出从农村空间整合和城乡一体化的角度引导现代农村农业发展的思路,将村庄规划与农业园区规划统筹考虑,真正实现规划全覆盖到全区每寸土地,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积极的创新意义和示范性作用。
二、公示地点
规划局网站(网址:)
中国无锡规划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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