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现对无锡市洪业天华置业有限公司XDG(XQ)-2011-51号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变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鸿山街道欣鸿路南侧、经十一路东侧、鸿新路西侧、唐明河北侧,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单位为无锡市洪业天华置业有限公司,因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条款要求,拟对XDG(XQ)-2011-51号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立面方案变更,内容如下:
1、1#~8#住宅:原设计中1~9层外墙为米黄色面砖,现变更为1~7层外墙为浅米黄色面砖,8~9层外墙为浅米黄色真石漆涂料。
2、9#~14#住宅:原设计中1~2层局部三层外墙为咖啡色面砖,3~12层外墙为米黄色面砖,13~18层外墙为米黄色真石漆涂料,现变更为1~2层局部三层外墙为浅米黄色面砖,3~18层外墙为浅米黄色真石漆涂料。
3、1#~7#商铺:原设计沿街立面外墙为米色花岗岩、局部浅褐色真石漆均改为浅米黄色花岗岩;原设计商铺侧山墙立面外墙为米黄色花岗岩、局部真石漆均改为浅米黄色花岗岩;原设计沿小区内部商铺背立面外墙为米黄色和浅褐色真石漆统一改为浅米黄色真石漆。
本次变更仅涉及建筑外立面材质变化,不涉及经济技术指标变化及建设标准降低。
二、公示地点和时间
公示地点:
1、项目所在地现场;洪业天华公司售楼处;鸿山街道公示栏;规划分局公示栏。
2、无锡市规划局网站(gh.wuxi.gov.cn)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6日——2016年10月11日。
三、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无锡市规划局新区分局
邮政编码:214028 联系电话:81890796
电子邮箱:wxxqgh@163.com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变更公示图件(以3#、9#住宅楼,1#商铺为例) 公示图.zip
(注:方案中停车位、绿化景观、市政设施的内容不在本次公示范围中,以上内容以市政绿化审批的方案为准,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以方案审查意见书为准。)
无锡市规划局新区分局
2016年9月25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