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无锡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的《无锡市新吴区镇村布局规划(修编)》已于2018年12月上旬通过专家论证会论证,2019年1月18日通过市规委会审查。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该规划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无锡市新吴区的旺庄街道、新安街道、江溪街道、硕放街道、梅村街道、鸿山街道,共6个街道。因未来新吴区农业发展主要依托鸿山街道,乡村建设用地和农林用地业主要集中在鸿山街道范围内,其他街道不再有村庄建设用地与农林用地。
因此,本次镇村布局规划修编主要对象为鸿山街道。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58.46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4〕43号)》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的通知(苏建规〔2014〕389 号)》
(5)《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1号)》
(6)《合力推动我市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奋力开创新时代无锡“三农”工作新局面》
(7)《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2013年)
(8)《无锡市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导则》(2014)
(9)《无锡新区农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
(10)《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总体规划(2015-2030)》;
(11)《无锡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2016-2020年)》;
(13)《鸿山街道“十三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2011)。
(1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3、规划内容
在上轮镇村布局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本次规划充分对接了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发展、农业发展等相关规划,就城乡空间政策分区、村庄布局、产业布局引导、配套设施规划、土地整理、近期建设和规划实施策略等方面对街道开展内容编制。统筹考虑新吴区、鸿山街道及行政村意见,经过多轮沟通协调,规划新吴区鸿山街道共保留七房桥村、后中村、东塘街村、大坊桥村共4个行政村。规划遵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村庄人均建设用地不超标、村庄规模和多规协调的原则,确定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二、公示时间
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6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三、公示地点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wuxi.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1021517
联系人:杨瑞华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