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无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中-南长-扬名-芦庄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经于2018年12月通过专家论证会,规划内容已按照论证会专家和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无锡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该控规动态更新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本次更新范围为东至南湖大道、南至梁塘河、西至贡湖大道、北至金城路,面积约2.5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4)《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
(5)《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2009)
(6)《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2009)
3、更新内容及理由
(1)增加支路网密度;根据保留水系调整沿岸道路;取消局部现状无实施条件道路。具体为:在芦庄一区东侧增加红线宽14米支路;调整优化漳村浜东侧支路,以及梁中路西段线形;取消新市民公寓地块西侧无实施条件支路。
(2)为南湖大道快速化改造方案,调整南湖大道红线宽度。
(3)根据管理单元公共设施配套需要,将南湖大道与金城路交叉口西南角的部分二类居住用地(R21)调整为初中用地(A33b)和防护绿地(G2)。
(4)结合棚户区改造,根据管理单元公共设施配套需要,配建公共设施;为使地块完整,调整支路线形,并增加支路网密度。具体为:将许湾里棚户改造区范围内的二类居住用地(R21)调整为幼托用地(Rax)和街道公园(G1d),并调整该区域支路线形,道路红线宽由7米调整为10米,增加部分支路。
(5)为优化用地功能,满足地区拆迁安置建设开发时序需求,将大桥路西侧街道社区级综合服务设施用地(Aa)和街道公园(G1d)调整至大桥路东侧,并结合社区中心少量兼容商住,原街道社区级综合服务设施用地(Aa)和街道公园(G1d)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1)。
(6)根据管理单元公共设施配套需要,将梁中路北侧部分二类居住用地(R21)调整为幼托用地(Rax)。
(7)根据管理单元公共设施配套需要,将扬名工业大道北侧的二类居住用地(R21)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A33d)。
(8)根据梁溪区水系专项规划,优化水环境,调整水系,增加河道,使丁巷浜和漳巷浜连通,并保留漳巷浜现状河道。
(9)统筹协调经开区,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完善加油站布局用地(B41)。
二、公示时间
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3月3日(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三、公示地点
规划网站(gh.wuxi.gov.cn)
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厅(梁溪区振新路415号)
四、联系方式
规划处(联系电话:0510-81823504)
梁溪分局(联系电话:0510-81009926、81009913(传真),电子邮箱:ghjxkc@163.com,联系地点:无锡市振新路415号,邮政编码:214031)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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