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北京市建設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的《無錫新區商務綜合配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南站-招商城管理單元動态更新》已于2015年9月下旬通過專家論證會論證,規劃成果已按照論證會專家和部門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現根據《無錫市城市規劃公示制度實施細則》的規定,将該控規動态更新主要内容進行批前公示,有意見與建議者請與我局聯系。
一、規劃簡介
1、規劃範圍
東至興源路、西至塘南路、北至伯渎港、南至新光路,面積2.67平方公裏,包含新區-商貿區-南站-招商城(XQ-SMQ-NZ-ZSC)管理單元。
2、規劃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
《無錫市城鄉規劃條例》
《無錫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動态更新管理規定》
《無錫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動态更新操作規程》
3、更新内容及理由
(1)優化路網布局,調整清名東路線型。
(2)在區域内新增地鐵5号線、6号線線路(線位暫定,以市政府批複的軌道線網規劃爲準)。
(3)依據《無錫市軌道交通條例》,5号線線位通泊路至興源路之間采用道路控制,上方道路按照非市政道路預留(慢行道路),通泊路至城南路之間采用地塊控制。
(4)依據《無錫市軌道交通條例》,6号線位于通泊路地下,目前推薦方案爲随通泊路走向,采用道路控制保護(線位暫定)。
(5)爲避開與金城路和新光路上下橋交叉口,造成路面擁堵,将區域内南北向貫穿性道路通泊路向西側偏移。
(6)爲完善區域内部路網體系,增加1條東西向次幹路。
(7)爲完善區域内部路網體系,增加1條東西向次幹路。
(8)優化濱水路線型方案。
(9)爲完善區域内部支路網體系,優化調整1條南北向支路。
(10)增加地塊預留非市政道路,以虛線方式表達。
(11)優化調整運河支流河道水系。
(12)在綠地占補平衡的原則下,調整部分清名東路南側伯渎河周邊的公園綠地(G11)爲商住混合用地(BR)和商辦混合用地(BB)。
(13)爲滿足區域住宅需求,調整金城路北側市場用地(C26)爲二類住宅用地(R21)。
(14)調整金城路北側塘南路東側的市場用地(C26)爲商辦混合用地(BB)。
(15)取消金城路南側的供電用地方案并保留現狀新光變電站用地。
(16)依據客流服務的需求,調整區域内2處公共交通用地(U21), 更新後的公共交通場站用地(S41)靠近興源中路布置。
(17)依據集約用地的原則,調整區域内2處機動車停車場庫用地(S31) ,更新方案将社會停車場用地分散4處并結合地塊綠地布置。
(18)爲增加地塊的功能混合度,增加商業配套,提升地塊活力,調整金城路南側興源中路西側市場用地(C26)爲商住混合用地(BR)。
(19)結合軌道站點布局,爲減少地鐵與常規交通的換乘時間,提高地塊利用效率,增加交通樞紐站并靠近地鐵周邊布置。
(20)爲增加商業配套,提升地塊活力,調整金城路南側大部分市場用地(C26)爲商辦混合用地(BB)。
(21)在綠地占補平衡的原則下,調整金城路南側部分市場用地(C26)爲公園綠地(G1)。
(22)在綠地占補平衡的原則下,調整臨靠興源路的二類住宅用地(R21)爲公園綠地(G1)。
(23)爲串聯東西兩塊公園綠地形成開放空間,形成景觀帶,增加晨光路北側帶狀公共綠地(G1)。
(24)爲完善公共服務配套,調整金城路南側二類住宅用地(R21)爲中學用地(A33b)。
(25)爲完善公共服務配套,調整金城路南側新光路北側二類住宅用地(R21)爲小學用地(A33a)。
(26)爲完善公共服務配套,增加2處15班幼兒園以及2處基層社區服務站。
(27)爲增加商業配套,調整原工業用地(M1)以及周邊的部分防護綠地(G2)爲商辦混合用地(BB)。
(28)爲增加商業配套,調整城南路東側新光路北側二類住宅用地(R21)爲商辦混合用地(BB)。
(29)依據居住應遠離鐵路和交通性道路的原則,調整興源中路西側二類住宅用地(R21)爲商辦混合用地(BB)。
二、公示時間
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2月13日
(有效反饋意見時間爲公示期間)
三、公示地點
無錫市規劃局網站(http://gh.wuxi.gov.cn/)
無錫市城市規劃展示館公示欄(濱湖區觀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3号樓)
四、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10-81823537
聯系人:秦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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