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对无锡市区生态红线区域进行细化界定,我局会同市环保局委托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无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编制了《无锡市区生态红线区域界定规划》,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规划成果按照论证会会议纪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该规划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与对象
规划范围:无锡市区范围,总面积1643.88平方公里。
规划对象:无锡市区范围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包含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公益林、太湖重要保护区和特殊物种保护区,共10类生态红线区域。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
2、《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604号)
3、《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2006]474号)
4、《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2013]32号)
5、《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林业部[1993]3号)
6、《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部 [2005]16号)
7、《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 131号)
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管[1989]201号)
9、《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7号)
10、《无锡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2007年市政府令第95号)
11、《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08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12、《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
13、《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2010)
14、《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06)
15、《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01)
16、《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0)
17、《无锡市太湖一级保护区保护与建设规划(2007-2020)》(2007)
18、《无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9-2020)》(2009)
19、《无锡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2007-2020)》(2007)
20、《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2015)
2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21号)
2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划
(三)规划内容:
无锡市区包含惠山国家森林公园、蠡湖风景名胜区、鼋头渚风景名胜区、马山水源涵养区、长广溪湿地公园、太湖(无锡市区)重要保护区、阳山水蜜桃种质资源保护区、贡湖沙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贡湖锡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钱桥低山生态公益林、望虞河(无锡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鹅真荡(无锡市区)重要湿地和梁鸿国家湿地公园共13个红线区域,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类保护、分级管控,界定与生态补偿办法相衔接,管理与行政板块相对应的原则,明确环境准入条件,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各类生态红线区域得到有效保护。
二、公示时间
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2月17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三、公示地点
无锡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3号楼)
无锡市规划局网站(http://gh.wuxi.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1823521
联系人:高凌
无锡市规划局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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