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无锡市城市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无锡新区商务综合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江溪一-旺庄、江溪三-坊前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于2015年11月上旬通过专家论证会论证,规划成果已按照论证会专家和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该控规动态更新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新区-商贸区-江溪一-旺庄(XQ-SMQ-JXY-WZ)管理单元:东至长江北路、西至沪宁铁路、北至新光路、南至泰山路,面积3.21平方公里。
新区-商贸区-江溪三-坊前南(XQ-SMQ-JXS-FQN)管理单元:东至沪宁高速、西至锡兴路、北至新光路、南至春丰路,面积3.50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3、更新内容及理由
(1)为提升新区高端医疗服务能力,调整香山路北侧部分商办混合用地(BB)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专业医院)。
(2)为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调整汉江路东侧部分商办混合用地(BB)为社会福利用地/医院用地(A6/A51)。
(3)为完善区域内部支路网体系,增加一条东西向支路,将龙山路延伸至机场路辅道。
(4)结合伯渎河综合整治工程,优化调整伯渎港河道水系及沿河绿化带,形成开放空间和滨水景观带。
(5)为优化路网布局,沿伯渎河南侧增加1条绿道,取消泰伯规一路,优化调整南北向泰伯规三路(原规五路)线型;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取消伯渎河南侧地块和312国道西侧地块内部支路。
(6)为增加地块的功能混合度,调整泰伯规一路南侧的二类居住用地(R21)为商住混合用地(RB)。
(7)为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调整泰山路北侧部分二类居住用地(R21)为小学用地(A33a)。
(8)为增加地块的功能混合度,调整312国道西侧商业用地(B1)为商住混合用地(RB)和幼托用地(Rax)。
(9)为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调整部分商住混合用地(RB)为幼托用地(Rax)。
(10)为完善区域内部支路网体系,泰山路南侧增加1条东西向支路和1条南北向支路,行成四纵二横的路网格局。
(11)为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增加地块的功能混合度,将原规划的商住混合用地(BR)、科研设计用地(B9a)、娱乐用地(B31)、单身公寓用地(Raa)、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调整为街道社区级综合服务设施用地(Aa)、科研设计用地(B9a)、商办混合用地(BB)、单身公寓用地(Raa)、广场用地(G3)。
(12)为增加地块的功能混合度,将原规划的商住混合用地(BR)、部分商办混合用地(BB)调整为科研设计用地(B9a)、商办混合用地(BB)。
(13)为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将消防站位置进行微调,原规划的商业用地(B1)调整为单身公寓用地(Raa)、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14)优化绿地布局,结合高压线走向,部分绿化带宽度调整至40米。
二、公示时间
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2月24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三、公示地点
无锡市规划局网站
无锡市规划局新区分局公示栏(新区和风路28号科技商务中心6楼)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1823537 0510-81890797
联系人:秦天 杨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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