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啓迪設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的《無錫新區高新區C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鴻南—後宅北、鴻南—後宅南管理單元動态更新》已通過專家論證會,并獲得市政府批複。現根據《無錫市城鄉規劃公示制度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批後公布。
一、規劃簡介
1、規劃範圍
東至飛鳳路、南至京滬高速公路、西至通錫高速公路、北至伯渎河,總面積約15.38平方公裏。
2、規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
(3)《無錫市城鄉規劃條例》
(4)《無錫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動态更新管理規定》
(5)《無錫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動态更新操作規程》
3、更新内容及理由
鴻南-後宅北管理單元:
(1)優化用地功能,将錫梅路與鴻山路交叉口西南側一類工業用地調整爲生産研發用地。
(2)優化用地功能,将鴻月路與鴻山路交叉口西南側商業用地/科研設計用地調整爲生産研發用地。
(3)優化用地功能,将飛鳳路與錫梅路交叉口西南側商住混合用地調整爲二類住宅用地。
(4)優化用地功能,将緯八路與鴻運路交叉口西北側加油加氣站用地調整至其它公用設施用地北側。
(5)完善公共服務配套,将錫協路與經十二路交叉口東北側初中用地和小學用地調整爲九年一貫制學校用地。
(6)優化市政設施,鴻運路與緯八路交叉口西北側一類工業用地内增加一處其它公用設施用地。
(7)優化市政設施,在伯渎河與鴻運路交叉口西南側一類工業用地内增加一處供電用地。
(8)優化道路交通,經十二路向北延伸至錫梅路。
(9)優化綠地布局,将緯八路與鴻山路交叉口東北側二類住宅用地調整爲街旁綠地。
(10)現狀維護,在錫協路與鴻新路交叉口西南側地塊内增加一條支路。
(11)現狀維護,将錫協路與鴻山路交叉口東南側二類住宅用地調整爲小學用地。
(12)現狀維護,将鴻達路與經九路交叉口東北側一類工業用地、社會停車場用地調整爲區域公用設施用地。
(13)動态維護,調整鴻山路與緯八路交叉口東北側排水用地的位置和範圍。
鴻南-後宅南管理單元:
(1)優化用地功能,将振發路以北二類住宅用地調整爲生産研發用地。
(2)優化用地功能,将振發路與飛鳳路交叉口西北側商住混合用地調整爲商業用地/商辦混合用地。
(3)優化用地功能,将振發路與鴻新路交叉口西南側商業用地/商辦混合用地調整爲一類工業用地。
(4)優化用地功能,将鴻山路與錦鴻路交叉口西北側行政辦公用地調整爲二類住宅用地。
(5)優化用地功能,将經十二路東側商住混合用地調整爲二類住宅用地。
(6)優化用地功能,将經十二路東側小學用地調整爲二類住宅用地。
(7)優化用地功能,将錦鴻路與經十三路交叉口西南側供電用地調整爲二類住宅用地。
(8)優化用地功能,将鴻山路東側公園綠地調整爲二類住宅用地,并與北側商住混合用地合并,形成完整居住地塊。
(9)完善公共服務配套,将欣鴻路與經十二路交叉口東南側商住混合用地調整爲小學用地。
(10)優化市政設施,将欣鴻路與經十三路交叉口東南側部分商辦混合用地調整爲供電用地。
(11)優化道路交通,取消鴻山路以東、欣鴻路以南部分東西向支路。
(12)優化道路交通,将經十二路以東、欣鴻路以南東西向支路向南平移。
(13)優化道路交通,取消新宅路跨滬甯通道預控方案。
(14)優化綠地布局,将新宅路與鴻新路交叉口東北側二類住宅用地調整爲公園綠地。
(15)優化綠地布局,将經十一路東側部分生産研發用地/單身公寓用地調整爲防護綠地。
(16)優化綠地水系,優化調整陳家灣浜水系線型及濱水綠地布局。
(17)現狀維護,将鴻山路與欣鴻路交叉口西南側商住混合用地/商辦混合用地以及錦鴻路北側商住混合用地調整爲二類住宅用地,同時落實已建鴻中紫蘭幼兒園幼托用地。
(18)現狀維護,将錦鴻路南側一類工業用地調整爲公園綠地和防護綠地。
(19)現狀維護,将中通路西側部分一類工業用地調整爲社會停車場用地。
(20)現狀維護,在經十三路與新宅路交叉口東北側落實幼托用地。
二、公示地點
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http://zrzy.wuxi.gov.cn/)
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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