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无锡新区高新区C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鸿南-后宅南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于2019年8月下旬通过专家论证会,并于2020年3月获得市政府批复。现根据《无锡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无锡新区高新区C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鸿南-后宅南管理单元:东至飞凤路,南至沪宁高速公路,西至锡通高速公路,北至锦鸿路,总面积8.71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3、更新内容及理由
(1)根据《无锡市新吴区分区战略(产城融合)发展规划》中对产业用地的转型升级要求,结合规划中对低效工业用地进行退二进三的调整措施,同时考虑到未来鸿山旅游型城镇发展的需求,将工业用地(M1)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R21)。
(2)结合现状实施情况,考虑到物联网产业发展需求和未来园区提档升级要求,将二类住宅用地(R21)、娱乐用地(B31)调整为生产研发用地(Ma)、商业用地(B1)和商住混合用地(Ma/Raa)。
(3)结合现状实施情况,考虑到物联网产业发展需求和未来园区提档升级要求,将单身公寓用地(Raa)、二类住宅用地(R21)调整为生产研发用地/单身公寓用地(Ma/Raa)和生产研发用地(Ma)。
(4)结合现状实施情况,考虑到物联网产业发展需求和未来园区提档升级要求,将零售商业用地(B11)调整为商业用地/商办用地(B1/BB)。
(5)考虑到飞凤路道路快速化的新定位,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和配套设施的调整,优化用地功能,满足镇区人口住房的需求。将商住混合用地(RB)、娱乐用地(B31)、街头绿地(G1c)、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零售商业用地(B11)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R21)。
(6)园区离镇区较近,商业配套和办公需求主要依托镇区,取消办公和商业用地。将零售商业用地(B11)、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
(7)考虑到工业园区内公园绿地的使用率不高,将绿化用地调整到居住区片区。将公园绿地(G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
(8)结合现状实际情况,保留原行政办公用地。将商业用地(B1)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A1)。
(9)考虑到居住、工业用地之间的隔离和沿河用地的开敞性,将新宅河与经十一路之间部分工业用地(M1)调整为街头绿地(G1c)。
(10)结合现状情况改造原广场用地为街头绿地。将小学用地(A33a)调整为公园绿地(G1)。
(11)考虑到物联网核心区景观环境的塑造,打造后宅老镇区公共活动中心,将广场用地(G3)调整为公园绿地(G1)。
(12)结合现状保留幼托用地。将初中用地(A33b)调整为幼托用地(Rax)。
(13)依据《无锡市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和《无锡市新吴区基础教育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结合管理单元人口变化,保留后宅中心小学,扩建原后宅中学用地,新建2所规划小学。将小学用地(A33a)调整为初中用地(A33b),将二类居住用地(R2)、和娱乐用地(B31)调整为小学用地(A33a),将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小学用地(A33a)。
(14)根据《无锡市电力专项规划》调整规划桐桥变位置,将经十一路、鸿新路交叉口西南侧供电用地(U12)调整至鸿山路与经十一路交叉口东南侧。
(15)规划消防站移至后宅北管理单元,且后宅北新增消防站出勤半径满足需求,取消该地块消防站。
(16)(17)根据《新区公共设施布局规划》取消加油站用地;由于受西气东输管线影响,结合现状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交场站;取消原规划公交首末站,与现状公交场站合并设置。取消加油站用地(B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和沪宁高速以东、新宅路南侧排水用地(U21),将商住混合用地(RB)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18)结合道路施工方案对道路线型进行调整,调整新宅路、振发路道路线型。
(19)新增规划支路,缓解学校周边交通压力。
(20)根据《新区水系规划》,结合现状实际情况对河流线型进行调整。
二、公示地点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zrzy.wuxi.gov.cn)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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