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无锡新区高新产业区C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鸿南-后宅南管理单元动态更新》于2012年10月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并于2013年1月获得市政府批复。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布。
1、规划范围
北至欣鸿路,西南至沪宁高速,东至环鸿南路,总面积8.7平方公里,包含新区-高新C区-鸿南-后宅南(XQ-GXCQ-HN-HZN)管理单元。
2、更新理由及规划依据
(1)更新理由:一是为丰富鸿山街道中心区的公共服务配套,促进土地合理集约利用,调整用地性质;二是依据鸿山墓群保护总体规划,调整用地性质和局部地块建设指标,增强地块开发建设可操作性。
(2)更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3、更新内容
1、本地块原规划为宗教用地,现规划将安置寺庙移至吴博园内,地块用地性质由宗教用地(C9z)调整为为二类住宅用地(R21),作为安置房地块。
2、鸿山街道中心区(后宅老镇区)近几年城市发展较快,住宅项目建设较多,人口集聚量较大,商业配套设施相对滞后,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加强欣鸿路两侧商业氛围,形成中心商业街,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住宅用地(R21)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商办混合用地(Cr/Cb)。
3、结合1处寺庙移位至吴博园,为加强生态休闲区的历史文化价值,引入宗教文化旅游,部分生态用地(G11)调整为宗教用地(C9z)。本地块在管理单元外围,结合生态区规划布局统一考虑。
4、依据鸿山墓群保护总体规划,本处涉及二类建设控制地带,作为遗址展示与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营场所,人口容量为0。鉴于生态建设控制的需要,吴文化博览园内只布置了小型服务设施,从而导致缺乏中型规模的配套服务设施,规划拟结合唐明河文化休闲轴,布置商业办公设施,同时兼为周边生活区服务。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商业混合用地(Rb)调整为商办混合用地(Cb)。
5、依据鸿山墓群保护总体规划,本处涉及一类、二类及三类环境控制区,对建筑风貌和高度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又按照2011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调整建筑高度划分标准,保证开发强度不增加的前提下,微调局部地块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指标,增强地块开发建设可操作性。
6、按照2011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调整建筑高度划分标准,保证开发强度不增加的前提下,微调局部地块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指标,增强地块开发建设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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