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东港先导示范镇城乡统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已通过了专家论证,并于2014年6月3日获市政府批准。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东港镇行政管辖区域,总用地面积约84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1)《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4)《江苏省城乡统筹规划编制要点》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6)《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2〕20号)文件
(7)《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先导示范区建设的意见》(锡委办发〔2012〕95号)文件
(8)《2012年度无锡市先导示范区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9)《东港—锡北(张泾)组团规划(2005—2020)》
(10)《东港—锡北(张泾)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11)《锡东新城(现锡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2)《无锡市锡山区现代农业(园区)总体规划》
(13)《锡山区社会公共设施布局规划》、《锡山区环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锡山区污水处理设施规划》、《锡山区水系规划》
(14)其他国家及无锡市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规划内容
《规划》依据《江苏省城乡统筹规划编制要点》,紧扣中央当前城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划》通过对东港镇城乡统筹相关要素分析,对东港镇的机遇与挑战进行了梳理,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八大规划策略:明确发展定位目标、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引导城乡产业发展、优化镇区空间与用地布局、引导村庄发展建设、完善城乡配套设施、优化综合交通体系、强化市政基础设施。
《规划》对全镇镇村布局体系进行了统筹布局;充分考虑重大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在不改变布点村庄数量的前提下,对布点村庄进行微调是合理可行的;根据布点村庄的不同类型进行了分类引导;《规划》对全镇一、二、三产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空间布局进行了统筹安排。
《规划》结合城乡统筹规划的编制,对上位规划确定的城镇空间、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的优化整合。
二、公示地点
1、规划局网站(网址:)
中国无锡规划网站()
2、锡山规划公示厅(无锡市东亭中路十号二楼)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8204321,1516156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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