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備案管理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爲進一步規範我市房地産市場秩序,遏制投機炒房行爲,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備案管理通知如下:
一、凡解除合同注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備案的商品住房房源,均須經無錫房地産市場網(www.wxhouse.com)(以下簡稱“市場網”)公示,并通過抽簽搖号再行銷售。銷售價格可由開發企業自行确定,但不得超過原合同成交價格。下列情況除外(其中,1和2兩種情形不得超過1次):
1、購房人爲原買受人直系親屬的;
2、買受人在同一項目中換購商品房的;
3、根據法院或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解除合同的。
二、開發企業應當于每月15日上午12點之前,将注銷房源信息報送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交易中心”),并通過市場網公示房源信息,公示内容包括項目名稱、房屋坐落、戶型、面積、銷售價格及開發企業聯系方式。
三、認購人參與認購前須通過市場網進行在線登記并取得認購号碼。取得認購号碼後,認購人按照網上公示的信息與開發企業聯系,達成購房意向的,需在當月26日上午12點前與開發企業簽訂《備案注銷房源認購協議》,并繳納認購保證金(人民币壹萬元),取得抽簽搖号登記證明。如放棄認購,需在當月26日上午12點前向開發企業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同不放棄,中簽後不能履約的,自行承擔違約責任。每套房源,當月每人隻能簽一份認購協議。
四、開發企業須在每月26日下午5點前,将下列資料分别報送市交易中心和公證機構(逾期不再受理,相關數據一經遞交不得修改,紙質材料均須加蓋開發企業公章):
(一)遞交市交易中心的資料
1、認購人紙質名單及EXCEL格式電子數據;
2、認購人身份證、戶口本(包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複印件(限購期間需填寫購房人申明陳述書)。
(二)遞交公證機構的資料:
1、開發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複印件;
3、開發企業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4、認購人紙質名單及EXCEL格式電子數據;
5、認購人繳納保證金憑證複印件;
6、認購人身份證、戶口本(包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複印件(限購期間需填寫購房人申明陳述書);
7、公證申請表及談話筆錄。
五、每月28日下午3點,在公證機構或市交易中心進行搖号活動,市交易中心人員、公證機構公證員、相關開發企業代表等在現場參與搖号,認購人無需到達現場。市交易中心人員主持搖号活動、宣布搖号規則及相關事宜,公證機構提供搖号器具,按網上公示房源合同注銷先後順序進行搖号,并當場公布搖号結果。搖号過程全程錄像,當天在市場網或公證機構網站公布搖号過程錄像以及搖号結果。隻有1人認購的房源,經公證機構公證後,唯一認購人即爲搖号中簽人。公證費用按公證機構服務收費标準收取,由開發企業承擔。
六、搖号中簽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合同中買受人必須與《備案注銷房源認購協議》保持一緻,不得變更、增減認購人,如搖号中簽人無正當理由放棄認購,開發企業有權按照協議不退還認購保證金,被放棄認購的房源将被轉爲下月注銷房源繼續公示和參與抽簽搖号,該中簽人不得再次參與該套房源的認購。
七、開發企業在搖号活動結束5個工作日内,爲中簽認購人提供相關公證文書,在10個工作日内與中簽認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簽者所繳納的認購保證金轉爲購房款;未中簽者所繳納的認購保證金,開發企業應在5個工作日内一次性無息退還。若參加抽簽搖号的房源當月無人認購,則由開發企業自行公開對外銷售。
八、若同一開發項目申請合同備案注銷房源超過全部準售房源的10%,房屋交易管理部門将向開發企業及其母公司發預警提示函,提醒其不得惡意炒房、哄擡房價;若申請合同備案注銷房源超過全部準售房源的20%,房屋交易管理部門将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通過市場網進行公開警示提醒。
九、開發企業不通過商品房合同網上備案系統與購房人網簽合同的,一經發現将暫停其合同網簽備案資格,責令整改,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公開曝光。
十、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實施。通知中規定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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