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外户口迁移申请人,在无锡市有所有权住宅的,同时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凡在我市租住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宅同时具备参加我市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全面取消江阴、宜兴行政区域内的落户限制,实行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指经过住建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下同)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础的户口迁移制度
全面取消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等群体的落户限制,敞开学历型、技能型人才的落户大门。相关人员在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者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保,即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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