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现对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一期)综合大楼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滨湖区蠡湖大道与凊晏路交叉口东南侧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一期)内,建设单位为江苏华莱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文化创意研发总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相关规划指标整体平衡符合规划要求。
二、公示地点和时间
公示地点:
1、项目所在地现场围墙
2、无锡市规划局网站(gh.wuxi.gov.cn)
3、无锡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市民中心13号楼规划公示厅)
公示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3日。
三、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无锡市规划局新城规划管理处(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内)
邮政编码: 214121
联系电话: 85608308 (兼传真)
电子邮箱:thxcplan@163.com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附:设计方案主要图纸(批前公示)
无锡市规划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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