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现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D区影棚及配套用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滨湖区太湖新城蠡湖大道与清晏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单位为无锡数字电影产业有限公司,用地范围东至万顺路,南至地块内部道路,西至地块内部道路,北至现状河道,可建设用地面积约5.56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影棚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符合规划要求。该项目整体方案于2014年8月经我局批复,9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为进一步影棚的功能布局,建筑外部形象,申请对原建字第3202112014B004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变更的主要内容为:D2、D3号房合并,相关平立面做相应调整,同时对方案中D1、D4区建筑立面材质进行变更,平面构造也做相应调整。变更后,总建筑面积调整为5.9万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符合规划要求。
二、公示地点和时间
公示地点:
1、项目所在地现场围墙
2、无锡市规划局网站(gh.wuxi.gov.cn)
3、无锡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市民中心13号楼规划公示厅)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12日。
三、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无锡市规划局新城规划管理处(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内)
邮政编码: 214121
联系电话: 85608308 (兼传真)
电子邮箱:thxcplan@163.com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附:变更前后相关图纸
无锡市规划局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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